7月22日,国家旅游局先后发布了关于经营出境旅游特许旅行社业务的2016年第16号公告和2016年第20号公告。根据“旅行社条例”和“中国公民海外旅游管理办法”,按照“中国公民海外旅游管理条例”和“中国公民海外旅游管理条例”,30家旅行社获准经营出境旅游业务。
经营出境旅游的持牌旅行社公告。2016年第16号
根据“旅行社条例”和“中国公民海外旅游管理办法”,允许下列十一家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:
2016年第20号“经营外游旅游业务的持牌旅行社公告”
根据“旅行社条例”和“中国公民海外旅游管理办法”,允许下列19家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: